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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消费的风险提示

 1、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车险消费者应提高风险意识,通过合法渠道向具有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不要轻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各种噱头进行的所谓促销活动。选择保险公司时,除了要看价格以外,更要注重服务质量,看重价格但不能完全唯价格。

 

  2、选择的产品与风险相匹配。消费者应准确评估自身的风险状况及承受能力,从而选择合适的险种,并确定适当的保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建议保额要高一些,做好意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

 

  3、投保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及车辆信息,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批改。购买二手车时,应及时了解所购车辆的保险情况并督促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变更保单相关信息,以免给后期理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车险消费者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出险后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保险公司报案,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或防止损失,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查勘和事故责任调查,避免因未履行合同义务影响自己的保险合同权益。

 

  5、了解所投保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提高对电话、短信诈骗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信息,不要拨打短信中的陌生电话,保险理赔无需车险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提供任何账户密码,不会要求消费者到ATM机进行操作。同时,消费者应关注理赔记录。车险理赔结案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重点核对出险次数及理赔金额,如有异议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

 

  再次提醒广大车险消费者:购买保险请提高风险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中国保监会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或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投诉电话0451-51996836咨询解决。

 

“转载自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